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旖旎风华 团团结就宝珠圆——我市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综述
日期: 2018-07-13 来源: 《鄂尔多斯日报》 作者: 王亦然 【字体: 】 【颜色: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暮云空旷,一川青色,盛夏骄阳,靓丽北疆,鄂尔多斯风光正好。经济发展牢铸风骨,文化繁荣独显神姿,生态文明描尽韵道,芳华如许,笔墨妍丽,各族人民团结、和谐、幸福的壮美画卷徐徐呈现。

  鄂尔多斯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南部,毗邻晋陕宁三省区,辖7旗2区,总面积8.7万平方公里,是一个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占多数的多民族聚居地区。这里生活着蒙古、汉、满、回、达斡尔、朝鲜等42个民族,总人口205.5万人,全市少数民族人口20.9万,其中蒙古族19.9万人。

  守望相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提出的当代中国民族关系的基本遵循。

  长期以来,鄂尔多斯市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坚持把民族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始终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创新民族工作的方法和途径,不断地推陈出新、完善机制,团结之花越开越美丽。

  风雨同舟芳自远

  时光流转,日月轮回。岁月丈量大漠,从不轻忘刻度。茫茫千载,鄂尔多斯一次次上演民族迁徙文化多元的历史景象。

  相传这里曾有成吉思汗车帐千百,明朝在鄂尔多斯设东胜卫,清朝时游牧文化与农耕文化融合得更加紧密。历史长河奔涌不息,鄂尔多斯日渐成为多种经济并存的地区,以蒙古族与汉族为主,多民族交错而居,交往交流交融。共同的经济文化生活也把各民族的利益联系在了一起,形成了谁也离不开谁的民族关系。

  民主革命时期,鄂尔多斯成为紧邻陕北的一个革命老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鄂尔多斯的各族人民在反抗侵略和反抗封建剥削、民族压迫的共同斗争中,结成了不可分割的命运共同体,形成了民族团结、守望相助的优良传统。

  从1939年到1945年,先后在陕北公学民族部、延安民族学院和中央党校民族班学习的蒙古族学员达到200多人,其中在延安民族学院培养的鄂尔多斯蒙古族学员累计达到150多人。这些经过系统培养和战争锤炼的蒙古族学员,成为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新中国成立后党的民族工作的骨干,成为促进民族团结和形成守望相助和谐民族关系的中坚力量。

  2017年7月10日,在延安民族学院的办学旧址——城川,成立了城川民族干部学院。特殊的红色记忆和光荣的革命精神将一直在鄂尔多斯沃土上茁壮繁茂,不断推动理想信念、革命传统和民族团结教育向更高层次迈进。

  这几年,鄂前旗阿日赖嘎查的党员康树雄响应号召,回到家乡,牵头成立合作社,一步步建起种养殖、加工、销售为一体的草原羊产业链。在合作社,一户蒙古族和两户汉族“结对子”,一名党员帮扶两户贫困户,通过互帮互助,实现共同致富,现在,合作社的社员发展到了34户,2016年加入合作社的社员,年人均增收超过12000元。正如康树雄所说,我们亲如兄弟,只要心在一起,大家就是一家人。

  岁岁相守,朝朝相助。“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是已经镌刻在鄂尔多斯人血脉里的基因。

  繁花璀璨光同辉

  草原与黄河在这里深情相拥,鄂尔多斯历来是草原文化与农耕文化碰撞、交融、积淀的地方,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别具特色的民族风情得以传承至今。

  特殊的文化底蕴造就了鄂尔多斯大气、包容、进取的性格。各族人民代代繁衍生息相亲相爱,他们共同点亮了鄂尔多斯绚丽夺目的文化之光,与星辰璀璨同辉。

  鄂尔多斯,有保存完整的蒙古族传统礼仪、宫廷祭祀、民间祭祀、传统饮食、节庆和服饰,这是文化群花中最为特别的一朵。

  因其特有的移民文化传统,蒙汉民族共同创造了具有蒙古族特色与陕北信天游特点的“漫瀚调”和有山西民歌、戏曲特点的“二人台”。此外在生活习俗、传统礼仪、文学艺术等方面都展现出各民族文化相融合的特点。

  厚重的文化内涵锻造出层出不穷的民族文化精品,《鄂尔多斯情愫》《森吉德玛》《银碗》等民族歌舞、舞蹈诗先后获国家和自治区“文华奖”和“五个一”工程奖,《成吉思汗祭祀》《鄂尔多斯婚礼》等5个项目已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民族文化的瑰宝始终被精心呵护。为保护和发展民族医药事业和民族体育事业,加强全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市、旗区、苏木乡镇、嘎查村社区四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实施蒙医药发展工程。同时鼓励在民族中小学开设赛马、射箭、摔跤、蒙古象棋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课程。

  目前,我市已经成功举办了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第十一届亚洲艺术节、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和全国少数民族书画精品展等大型民族文体活动。在全区率先开发使用了“蒙汉文牌匾网上审核系统”和“党政机关公文蒙译传输系统”,实现党政机关公文和社会市面用文的法制化、网络化、规范化管理。从2015年起,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2017年,各旗区安排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380万元。

  在新的历史时期,鄂尔多斯各民族更加广泛和深入融合在一起,从而加快了地区文化的现代转型。游牧文化、农耕文化、商业文化、城市文化在这里交织汇聚,鄂尔多斯把尊重、继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与传承、弘扬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了各民族群众的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和相互帮助。

  似锦繁花,是各民族精心灌育而成。回眸2017年,草原国际舞蹈嘉年华精彩纷呈,鄂尔多斯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雅客云集,鄂尔多斯国际文化创意大会智慧荣耀,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园区挂牌“全国影视指定拍摄景地”,乌审旗乌兰牧骑获自治区级“十佳乌兰牧骑”称号,我市再添文化新名片——“中国诗歌之城”。绚丽多姿、丰富多彩的鄂尔多斯文化,是别样芳菲的鲜活记忆。

  荣辱相依瑞愈祥

  改革开放之初,鄂尔多斯是内蒙古贫困落后的地区之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均居自治区后列,1978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仅有3.46亿元,人均344元,财政收入只有1900万元,人均不足20元。

  2017年,鄂尔多斯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579.81亿元,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56.8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188.2亿元,全市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065.7亿元。2018年,全市计划实施亿元以上重点项目233项,截至目前,已开复工166项,开复工率71.2%,完成投资220.3亿元。

  众志成城,和衷共济。工业化基础原本十分薄弱的鄂尔多斯依托丰富的煤炭、天然气、羊绒等资源,经济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先后被中央确定为全国“改革开放十八个典型地区”之一和全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七个典型城市”之一。这些进步和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民族团结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良好氛围。

  在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进程中,我市优先安排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建设,苏木公路通车率达到100%,嘎查公路通车率达到90%,牧区照明电入户率达到98%,自来水普及率达到45%。

  在推进民族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方面,我市坚持加大投入新建公立蒙医医院,蒙医服务实现市、旗、乡、村全覆盖;少数民族群众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鄂尔多斯籍蒙古族参加合作医疗个人筹资部分全部由政府代缴。

  在全面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结合少数民族发展实际,建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逐年递增机制。从2015年起,市本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每年递增20%,2017年达到1210万元,各旗区达到近3000万元;增加少数民族贫困救助金和民族工作经费。从2015年起,按照全市少数民族贫困人口每人每年100元标准设立并落实少数民族贫困救助金1240万元,救助少数民族特困家庭2456户。在全市组织举办少数民族农牧民科技培训班和少数民族职业技能培训班60期,培训少数民族学员6000余人,少数民族科技脱贫、转产就业收到了良好效果。

  我市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全面改善基层民族学校办学条件,建立完善民族中小学助学金制度,着力解决居住分散的少数民族群众子女上学难问题。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提高“双语”教育寄宿制中小学生生活费财政补助标准。从2015年起,市本级民族教育专项补助资金每年增长20%,2017年达到691万元。对蒙古族在校大学生根据考取院校层次继续实施每生每学年3000元、5000元、7000元的就学补助政策。

  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凝聚民力。鄂尔多斯的每一处蜕变都由各族人民共同缔造,今日硕果压枝,也应由各族人民共享。

  重任千钧再奋蹄

  一颗小小的种子落入泥土,春露滴滴滋养,阳光日日照拂,暖风时时吹捧,方能破土萌芽,有枝,有花,有果。要想长长久久绿荫如盖,枝叶扶疏就更不能懈怠。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常抓不懈,作了大量工作,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已被列入鄂尔多斯市“十三五”规划。重任在肩,策马扬鞭,蹄疾步稳。

  我市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每年安排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经费400万元,坚持实施民族团结“1234”工程,即每年召开一次全市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会议,每两年举办一次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每三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暨学习使用蒙古语文表彰大会,每四年举办一次少数民族运动会。

  现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内容已经纳入市、旗区党校培训计划,同时加强中小学生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以民族团结为核心主题的活动有序开展,学习和宣传两手齐抓。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区城市民族工作现场会精神,以东胜区为试点,我市大力推进城市民族工作进社区,研发启用了少数民族信息管理平台,中心城区区域覆盖率和信息采集率均达到100%。建立社区民族工作制度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制度,把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纳入社区日常工作。

  培养和发展少数民族特色产业。累计投入2000万元,在东胜区、伊金霍洛旗、乌审旗和鄂托克前旗建设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传承发展中心和少数民族创业培训孵化基地,切实增强少数民族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大力扶持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和民贸企业发展,全市3家企业列入国家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行列,32家企业纳入自治区民贸企业行列。落实扶持资金945 万元,先后打造了伊金霍洛旗伊金霍洛镇布拉格新村等5个国家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抓好人才第一资源,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2015年起,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招聘工作人员时,需从计划总数中拿出15%的岗位,用于定向招录以蒙古族为主的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建立了公开考录“双语”工作人员的长效机制,先后4次公开考录“双语”大学毕业生281名。我市每年举办一期全市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和少数民族青年党员示范培训班,通过与中央党校、中央民干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著名院校合作办学,提升培训层次,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素质能力。

  辛勤付出,终报得团团锦簇的石榴籽。一个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就如一个个标杆,一面面旗帜。

  我市准格尔旗和鄂托克旗已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东胜区、伊金霍洛旗、乌审旗、鄂托克前旗等16家单位被命名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全市目前共命名110家单位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全市各旗区共命名123家旗区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此外,为了更好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2017年,市民委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出乌审旗席尼喇嘛故居等4个“全市民族团结教育基地”。

  事成于和睦,力生于团结。手拉着手,肩并着肩,奋斗路上,有人与你休戚与共。团结的乐章洋洋盈耳融融相和,鄂尔多斯各族人民将继续乘风破浪一往无前,筑团结之基石,凝团结之合力,润泽北疆明珠华彩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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